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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木马病毒是违法的么?
制造木马病毒属于违法行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有以下规定:
第二十三条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或者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除予以没收外,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至3倍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刑法第286条中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以上的规定处罚。”
因此,制造木马病毒属于违法行为。
传播扩散病毒木马犯什么罪的
一、后果严重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情节轻的,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应用宝提供的app平台诈骗投资人本金跑路,该不该担部分责?
这个应用宝正常情况下是不应该担责的,因为作为平台方,它最多只能确定自己平台发布的软件没有恶意功能,没有植入木马病毒什么的,至于说APP干了什么,这个不是它能左右的,如果它该担责,那是不是宽带运营商也得担责,没有它提供的服务,你没法上网,银行也是,没有它,你不能转账……;
所以啊,这种事真的不该应用商店来背锅,以后还是擦亮自己的眼睛,别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自然就不会上当受骗了
网吧有木马病毒 好被盗了 网吧是否该全权负责
根据法律来说,需要负责的制作该木马与散播该木马的人,而不是网吧
大家都知道一点,就是无论保护再好的PC,也是可能出现防护不到位而导致安全问题的,安全不是绝对的
因此你自己在网吧登录就应该要知道存在盗号的危险,明知有危险,还要登上账号,也就是说,如果制作或者散播该木马的人没有抓到,你也就只能自吞苦果。重要的如网银之类的就绝对不要去网吧登陆
而且,重要的账号你应该及时申请保护,例如密保卡之类的,或者关联其他账号(例如新浪邮箱关联115网盘),达到一个循环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