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马病毒盗刷银行卡案例调查:钱是怎么没的
1,一般都是通过病毒插件或者是钓鱼页面实现的
2,装个电脑管家到你电脑上面吧
3,不仅可以预防病毒,也可以识别钓鱼页面,保护电脑的安全
网络诈骗案件的特点以传播木马病毒来实施网络盗窃违法犯罪.正确不正确
是的,国内已经曝光多起利用木马病毒实施盗取用户个人信息,盗刷银行资金的犯罪案件。所以电脑上要安装杀毒软件,我用的是腾讯电脑管家,它有基于海量云数据的“雷神”云引擎,具有顽固木马专杀,尤其是对集成OBAD木马、MasterKey有强大的杀伤力,同时它可以扫描最新系统漏洞,从底层保护电脑安全,还能通过扫描已安装软件和文件,及时发现含有恶意病毒、盗号软件及含有恶意病毒的文件。
手机木马病毒是如何盗刷银行卡的?
犯罪分子通过木马携带的电子邮箱获取到通讯录和历史短信息, 即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及手机号码等, 进一步, 犯罪嫌疑人会分析目标银行卡的网上支付方式, 利用木马病毒能够拦截实时短信息的功能, 获取网上支付短信息验证码, 从而进行盗刷银行卡活动。
利用木马病毒盗取信息的诈骗是怎样实现的?
木马程序属于计算机病毒的一种,但与一般的病毒不同,它一般不会进行自我复制,也并不会“刻意”去感染其他文件。它通常会伪装成程序包、压缩文件、图片、视频等形式,通过短信、网页、邮件等渠道引诱用户下载安装。如您打开了此类木马程序,您的电脑或手机等电子设备便会被编写木马程序的不法分子所控制,从而造成信息文件被修改或窃取、电子账户资金被盗用等危害。例如,目前有不法分子利用伪基站冒充银行发送短信,短信中的链接其实是一个“钓鱼网站”,而下载的客户端实际上是一个木马病毒。不法分子利用木马病毒窃取卡片信息并进行网络购物,同时将发送到客户手机上的短信验证码转移到了自己的手机上,从而完成支付。
为防范上述诈骗行为,保护您的账户资金安全,向您提出以下建议:
1.不法分子能利用“伪基站”冒充任意号码发送短信,因此即使收到中奖、软件推荐等显示为官方号码发送的短信,仍需保持警惕,建议回拨进行确认。
2.木马病毒往往会伪装成其他应用,并通过“钓鱼网站”、短信、图片、邮件、压缩包、聊天软件等方式传播,建议不要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应用软件等内容。
3.安装防火墙及杀毒软件,定期杀毒并定期更新系统补丁,保护移动终端安全。
4.下载网银支付类应用要到官方网站进行下载。
5.开通短信通知服务,账户发生异常变化后,及时联系银行,封锁账户或挂失卡片。
中木马病毒银行卡钱可能被盗吗
手机中了木马病毒,如果没有绑定手机的银行卡不会被盗,如果手机绑定了银行卡也不会被盗刷原因如下:
1.对方无法验证你的身份
2.对方不知道你的支付密码
3.如果钱财被盗,手机是可以收到提示短信的,此时你可以报警
最重要的是,如果手机中病毒了首先应该取消绑定了的银行卡
拓展资料:
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应该如何正确使用银行卡,如何防止钱财被盗刷。
1.养成安全用卡习惯
风险提示称,银行卡被盗刷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持卡人卡片被侧录、个人信息资料泄露或不当用卡。消费者要提高交易安全意识,通过正规渠道办卡用卡,不轻易将个人资料转交他人代办。坚决不向他人转借或出租自己的信用卡、储蓄卡,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产生不良后果。在刷卡时,不要让卡脱离视线范围,留意刷卡次数,使用后及时收回。对废旧或不再使用的银行卡,要及时办理销户,不随意丢弃。
2.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网络支付在给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伴生着一些风险。不法分子非法获取持卡人的网络交易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就可能实现盗刷。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保护金融账户的登录密码、取款密码和验证码等个人信息安全,不向第三方提供。同时,注意辨识网络服务渠道的真实性,避免信息被不法分子通过“钓鱼”手段窃取,比如对陌生来电、短信和不明链接保持警惕,不下载非官方APP,不在不安全的网络界面或者网络环境中登记身份证、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
3.固定证据并及时报案
风险提示建议消费者开通余额变动提醒,及时掌握账户的交易信息。消费者如遭遇银行卡盗刷,应立即向发卡行告知交易异常,及时冻结账户或挂失以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报案。同时,可通过就近的ATM或POS机刷卡交易,以保存真卡所在地、交易行为地等证据材料,证明卡片在本人手中,盗刷消费非本人所为。
犯罪嫌疑人怎样用木马病毒盗刷别人卡里的钱
不管犯罪嫌疑人用什么方法盗刷他人卡里的钱,受害人发现后应当立即报警。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