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使用 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战的通知
国知办发运字〔2020〕7号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政策落实,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现就更加努力推进知识产权应用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融资的作用,及时帮助企业
(1)应对疫情影响,创新,推进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各地要积极出台相关应急针对性政策措施,支持金融机构快速开发符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需要的知识产权质押、保障保险等金融产品。组织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的知识产权融资需求进行全面调查,调查掌握存量质押项目的企业还款能力,实现上门政策和服务,充分利用政策工具,积极协调银行贷款或续贷,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中央财政指导设立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要加快现有储备项目的投资进度,缩短尽职调查和投资决策周期,优先考虑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研发企业,有效缓解企业财务困难。
(2)坚持特殊事务,切实做好知识产权质押便利化服务。建立专利商标质押登记绿色通道,鼓励网上邮寄提交,提供电话预约、专人指导等服务。根据相关企业和银行的需要,努力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登记。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推出立即处理、立即等可取的紧急措施。鼓励地方政府依托在线平台实施一站式快速处理,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及评估、保险、担保等相关费用补贴的分配效率。根据知识产权处置周期长的特点,鼓励地方政府在处置清算前采取风险补偿,使补偿资金更快地惠及企业。快速建立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数据库和工具数据库,鼓励相关评估和服务机构提供优惠或免费的评估工具和在线服务。
(3)密切关注年度目标,加快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扎实做好全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研究、规划、启动和部署,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的要求,开好局,开好步,力争全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增长20%以上。及时调整和优化现行政策。在没有实现专利和商标质押政策交换的地方,要及时完成政策制度的修订。提高中央财政支持的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机制和流程设计,扩大资金引导效果。积极复制和推广国务院确定的支持创新改革的措施和有关地方的良好经验和做法,推进保险融资、协商估值等质押模式的实施。建立适合疫情防控的质押融资工作模式,创新互联网、新媒体等政策宣传和项目对接模式,鼓励知识产权与企业、信贷、市场的大数据综合应用,实现精准对接和精准实施。
二是加快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创新成果惠企强企
(4)加快疫情防控相关知识产权转化。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相关技术需求和相关科研单位研发动态,利用各种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发布技术需求,组织相关专利技术快速转化,满足疫情防控一线需求。鼓励高校减少或缓收相关专利实施许可证一次性费用,积极向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免费或低成本许可专利技术。支持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充分发挥平台功能、资源优势和业务特点,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技术跟踪分析和需求收集对接,开放平台工具和数据资源,提供高水平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服务。
(5)加快知识产权应用相关项目的实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等相关地方应认真加快中央财政资金预算的实施,及时调整项目计划,有效振兴股票资金,努力提前投资,确保原绩效目标的质量和数量的完成。加快知识产权转型实施、奖励评估、标准实施指导、优势示范企业、专利导航等项目的资金配置进度。有条件的项目可以提前实施,及时足额兑现有利于企业的资金。优化专利补贴资金支出结构,进一步倾向于从申请创造转型应用阶段,增加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支持。
(6)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密切掌握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春耕准备,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生产困难、产品滞销、物流受阻等问题。充分发挥地理标志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服务机构的作用,以地理标志为纽带,共享生产技术、品牌资源和销售渠道,组织贫困企业和农民共同抗击疫情。鼓励相关电子商务企业和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设抗疫地理标志产品线上专区,加强展示推广,做好产销对接。
三、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措施,在更大程度上方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