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州、市人民政府:
为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结合体制改革、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和丰富云南省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组成。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陈
(待定)
曾
赵修春
张春
李正
胡祖俊 省公安厅副厅长
苏
赵贵
苏
楚
陈
左荣
张
省长
蔡继发
」
王卫
徐
杨瑞新 省消防救援总队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在省文化旅游厅(省文物局)设有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杨德聪同志。领导小组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统一领导和协调省级文物安全工作,研究部署打击文物犯罪、遏制文物行政违法行为、加强文物安全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各州市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工作的实施;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分配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发生变更的,由单位相应岗位负责人自行填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另行发布。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25日
(本次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