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江苏国家公务员考试网】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题_总结全国考试练习,帮助全国公务员考试考生申请模拟题练习,申请能力,使全国考试申请成绩。本文整理:2021年江苏省全国考试申请模拟题:共建、共治、共享 确保公共安全。有关全国公务员考试的更多信息,请注意:江苏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
【给定材料】
将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纳入公益诉讼,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意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制度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之治”系统部署了重大概念“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明确提出,反映了公益诉讼的地位和作用。事实上,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的职能,其使命是将司法手段引入国家治理体系,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任何有利于实现上述目标的检察机关,都有利于行使国家法律监督职能和公共利益的代表“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在具体的权力分配和应用中可能存在交叉或重叠,但在逻辑上并非未知,任何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行为都不被禁止“等”外部领域。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将应对疫情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检验。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发布了《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营造有利的司法环境。《通知》要求,要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注意新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治理措施的完善。这反映了现有条件下公益诉讼在应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时的探索,但实际上,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不仅仅是疫情,也不仅是野生动物造成的。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源头防治、系统治理、系统防治、联合防治。因此,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是检察机关探索和促进传染病防治和野生动物保护“等”外部领域的机遇也应该是将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的现实支持,这不仅符合人民日益增长的公益保护需求,也符合党中央的实施“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要求有利于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当然,将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纳入公益诉讼并不意味着取代其他部门的职能,公益诉讼的监督性质也不会改变,主要工作原则也不会改变。要以公益保护为基础,着力推进相应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完善相关程序,为行政机关履行相应职责提供保障。
作答要求:
(五)请按照“给定资料5”,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联系实际,写文章。(50分)
要求:角度新颖,观点清晰,结构完整,思路清晰,论证充分,语言流畅;1000~1200字。
【参考答案】
公共安全
范仲淹曾在《岳阳楼记》中写道“先忧天下,后乐天下。”强调关注民生的重要性,质疑民生水平的关键因素是公共安全。它是社会和公民个人从事和正常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和沟通所需的外部环境和秩序。“量”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涉及的利益足够广泛;在“质”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涉及的利益具有足够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报告公共安全“质”保 “量”政府、社会和公众需要共同建设、共同治理和共享。
保障公共安全需要建立奖励机制,鼓励民众勇当公共安全“参与者”。在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中,人民力量一直是短板,但“木桶效应”告诉我们,提高桶的整体效果不是增加最长的木板长度,而是努力弥补桶上最短的木板。公共安全系统的建设也必须补充人民“这块板”。挖掘的深层原因是传统观念的存在“高高挂起与自己无关”理论导致大多数人在面对公共安全时选择视而不见。改变一个想法需要将公共安全与人民建立密切联系,奖励机制首当其冲。因此,为了确保公共安全,有必要鼓励人们及时行动,敢于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