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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被人盗刷了怎么办?
1、ATM机操作。持卡人应迅速到附近的ATM机操作银行卡。此举的目的在于证明卡主和银行卡均不在盗刷现场,证明银行卡系被他人伪造并盗刷。在伪卡盗刷案件中,盗刷发生后及时通过ATM机进行真卡操作,是证明发生伪卡盗刷行为的有效方式之一。
2、通知银行并办理挂失。持卡人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告知账户异常变动情况,办理挂失。
3、报警处理。持卡人在通知银行后,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告知盗刷金额、方式、时间、地点,以及交易另一方账户信息。
扩展资料:
2021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用户银行卡遭盗刷,并证明自己无责,可向银行索赔
银行卡被盗刷,从作 案的主要手段来看,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因银行过错导致持卡人信息(银行卡号、密码等)被违法行为人或犯罪嫌疑人截获,例如在ATM机周围安装摄像头等设备盗取信息、在ATM机上安装吞卡装置、盗取真卡内资金;
第二类是因持卡人自身的过错导致银行卡信息泄漏,比如银行卡丢失、密码泄露等持卡人未妥善尽责的履行保管义务;
第三类是银行卡信息泄漏原因不明,如黑客侵入银行系统盗取持卡人信息来制作伪卡。
百度百科:盗刷
百度文库:被盗刷案例
外籍头目毒品控制90后黑客盗刷银行账户获20余万是怎么回事?
在昨日举行的案情通报会上,警方认定这是一起高科技、高智商、跨境、跨平台的新型电信网络犯罪,涉嫌犯罪团伙头目利用毒品控制“黑客”,通过破解电子产品的密码,在1个多月时间内,窃取多名被害人至少20余万元。
深夜“不知不觉”账户被盗刷
今年2月3日,深圳警方接到市民何先生报案称,自己手机被远程锁定,某电商平台账户在凌晨被盗刷。据何先生表示,当晚自己在凌晨4点左右醒来,下意识地操作手机时发现手机黑屏,随后他发现,自己的手机曾被一个陌生号码接管。
来自运营商的短信显示,这是一项办理添加副号的业务,何先生的手机号码被他人添加为副号。当副号手机关机,所有短信都会被主号接收,有人趁此期间接收何先生的短信验证码,在其某电商平台账户用白条消费和申请贷款,把钱款通过银行卡转账和ATM机无卡提现窃取,造成何先生损失53000元。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罗成钢介绍,警方经调查发现,还有多名受害者和何先生情况相似,系同一团伙作案。该团伙从2017年1月份开始作案,在1个多月的时间内,可以查实的通过这种方式窃取多名被害人共计20余万元资金。“为了让受害者难以察觉,犯罪分子专挑深夜作案,整个过程不需要与受害者有任何接触,受害者也无需回复任何短信,防范十分困难”。
罗成刚说,通过摸排警方发现,跟何先生网络账户所有相关的盗刷消费均来自于大连。
2月26日晚,深圳警方在大连经济开发区和金州区控制犯罪嫌疑人韩某、陈某、杨某,警方同时缴获笔记本电脑一台、作案手机若干部、20余张作案银行卡。
入侵“云服务”分多步骤作案
经警方、手机生产商360公司和运营商中国移动调查分析,该犯罪团伙通过多个步骤进行作案。
首先是掌握了受害者网银四大件(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以何先生的案件为例,1月30日,犯罪嫌疑人利用已经掌握的何先生个人信息,通过技术手段尝试盗取其手机“云服务”账号,由于何先生使用的密码较为简单,“云服务”账号最终被成功登录。
2月3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用自己的手机号作为主号,利用“云服务”平台的“短信回复”功能回复绑定运营商副号业务的确认短信,并向何先生的手机号发出绑定副号申请。因绑定副号需要机主二次确认,犯罪嫌疑人利用已攻破的手机“云服务”平台的“回复短信”接口,在何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主副卡绑定,使何先生手机号成为犯罪嫌疑人的副号。
最后,犯罪嫌疑人再利用“云服务”的“销毁资料”功能,强迫受害者手机处于离网和关机状态,其间犯罪嫌疑人利用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入侵何先生网络购物平台账号,用白条进行消费,再发起互联网贷款,将相关钱款通过何先生的银行卡转账到犯罪嫌疑人的账户中。
外籍头目毒品控制90后“黑客”
经警方调查,1978年出生的新加坡籍犯罪嫌疑人韩某是该团伙头目,常年在中国大陆活动,通过网络社交群获取大量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捆绑的手机号等信息。据韩某交代,他常年在大连生活,并包养着一名情妇,生意失败后开始从事诈骗,并从广西找来陈某和杨某做帮手。
犯罪团伙中,1990年出生的陈某主要负责实施银行卡盗刷,研究各品牌智能手机和运营商业务;1975年出生的杨某则负责去ATM机取款,每次从取得的现金中分取20%的利益。
“陈某是一名90后黑客,技术很强,盗刷能否成功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警方透露,韩某还长期用毒品对陈某进行控制。从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陈某并没有从该案中获得钱款“提成”,他所获得的仅是韩某为他提供的毒品。
每个诈骗目标平均研究7小时
经初步审讯,警方发现此团伙对各家手机“云服务”的功能非常了解。2016年11月起,陈某着手研究“云服务”,结合已掌握的网银四大件信息,企图寻找作案机会,经过2个多月的研究和测试后开始作案。
警方表示,这个犯罪团伙选择作案目标非常谨慎,实施盗刷前,对每个作案目标各种信息的梳理研究时间平均达到7小时。犯罪团伙被抓时,陈某还在测试另一知名国产手机品牌“云服务”的盗刷方式。
不仅如此,该犯罪团伙对各种运营商业务、银行转账系统进行了深入研究。就在作案前,陈某还多次致电运营商,对副号绑定无法生效的各种情况进行咨询。据陈某交代,由于农行、建行的转账系统安全性相对较高,如遇行骗目标使用这两家银行卡就会放弃作案。
提示
分开设置密码可以回避风险
综合多方调查,警方认定这是一起依托于个人信息非法交易产业链,结合了手机“云服务”、运营商副号业务及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高科技、高智商、跨平台、遥控式的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同时,团伙具备很强的反侦察能力,为躲避追查使用无线网卡作案,作案地点也经常变换,通常选择不需身份证登记的小旅馆居住。
罗成钢介绍说,目前可以对广大手机用户所做的提醒是,为了确保财产安全,可以在密码设置上多下一些功夫:“消费平台的密码、手机密码以及在互联网其他领域的密码,尽量不要设置得太简单,也不要设置成同一个,这样被破解的风险会减小很多”。
专业人士表示,从这起案件不难看到,随着执法机关打击电信诈骗的力度增加,诈骗团伙也在变得越来越高度专业化,未来跨平台、跨厂商、跨业务链条的高度专业化分工的犯罪形态会越来越多。
18岁黑客涉盗刷信用卡近15亿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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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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