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24小时在线接单网站

破解系统,专业黑客,黑客业务,渗透接单,黑客网站

房产登记信息(长沙房产登记信息)

本文导读目录:

怎么样查房产登记信息在哪里查

查询房产证信息包括,权证查询,当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他人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房产部门档案科查询,权利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明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权利人还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到房产部门房产受理科或交易大厅查询,最后还有他项权利证书查询。

怎么查询自己的房产信息

1、网上查询。

网上查询的方法目前只有部分地区有提供,搜索所在地房产管理局网站,然后进行查询,输入产权人姓名以及产权证号即可。

2、房产局查询。

如果要查房屋所有人名称以及建筑面积、房屋是否抵押等产权信息需要到房产局查询,并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到房管局档案馆或者是窗口查询。

查询房产信息需要交费吗?

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

一般来说是收费的,具体费用20到100元不等,购房者在已知收费的前提下主动申请查询,源于查询证明能带来房贷和契税的优惠,这是市民权衡利弊之后做出选择,并非房管部门强制要求。

房产登记信息去哪里查询?

1、到房屋所属区县土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档案室调档查询,填写查询申请并缴纳费用即可复制打印并加盖档案室印章。(注:农房及村镇自建房在各镇或所属房管所档案室打印和查询)登记资料不得仅以权利人姓名或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

2、查询、复制登记簿应符合下列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身份证明、房屋坐落,可查询登记簿中房地产的自然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拥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可查询、复制其房地产的登记簿中信息。

其他权利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证明,可查询、复制登记簿中相关信息;利害关系人提供身份证明、与查询房地产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房屋坐落,可查询、复制登记簿中相关信息。

怎么查房产证上的信息

你好!从买了自己的房子开始,我想很多人心底会浮起一股幸福感,终于拥有了自己的一片小天地,但是这个时候要切记,房子的事儿并没有完全结束,还有房产证。房产证有造假的可能,所以我们买了房子之后必须学会如何查询自己的房产证信息,下文给您介绍了几种查询房产证信息的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房产证?

顾名思义是房屋权利人取得房屋的合法权,可依法对所购的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等权利的证件,房产证包括房屋的权证、房屋的共有权证、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

房地产他项权证除权利人和法律规定除外,不能随意查询。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

查询方式

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但是目前仅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房产局查询:若要查询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者窗口查询。

具体来说有以下查询方法:

权证查询:权证和共有权证是国家地方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己的职权出具的证明房屋权归属的文件。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目前,我国房产登记查询是在规定地方区域内以个人姓名为索引查询。

房产部门档案科查询:权利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房产部门受理科:权利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产部门房产受理科或交易大厅查询。

他项权利证书查询:房产的他项权利证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抵押权利,他项权利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委托他人(办理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

司法机关依法查询: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因司法办案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很多人都在疑惑房产证上为什么没有年限,房产证是没有使用年限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房产证都是有效的。只有土地使用证才有年限规定,居住性质的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70年,土地证会写明土地使用证到期的年限。网页链接

房产登记信息证明材料需要哪些?

以广州地区为例,个人如需查询名下房产,只需携带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有曾用名,需携带户口本原件)。

怎样查询自己的房产证信息?

只要想查询自己的房产信息。你必须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到房产局。房屋信息科许查询的。也就是说到那里完全可以查到自己的房产证信息的。有或没有一切信息都有。

房产登记信息如何查询

你好,许多人们在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都会考虑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然而,买房子不是交完房款就完事了的,还需要办理各种手续以及房产登记,这样才能保障我们的权益。那么我们房产登记之后该如何查询呢?请参考以下内容,希望能够帮到你,

房产登记信息如何查询

房产登记信息查询有两种方法:

一、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去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处,填写查询申请表,(不清楚要查什么就全部查一下),到查询窗口即可。

二、网上查询:打开浏览器,百度一下“网上房地产”,点击搜索结果中的网址进入。进入网上房地产首页后,点击导航栏上的“在售楼盘”,右下方就会罗列出目前在售的楼盘列表信息。在导航栏下方的“项目名称”框中输入你所购买的楼盘名称,点“查询”,即可显示该楼盘的基本信息。

点击右上角的“楼盘表”,就出现了该楼盘的的楼盘图了。默认显示的是1#楼和楼盘图。点击你所购的楼栋号,如3#楼,住宅。就显示3#楼和楼盘图了,红色代表已经备案,黄色代表已经解压,灰色代表房产仍在抵押状态。根据房号所在的颜色,就可以知道是房子否备案了。

房产登记信息去哪里查询

一、到房屋所属区县土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档案室调档查询,填写查询申请并缴纳费用即可复制打印并加盖档案室印章。(注:农房及村镇自建房在各镇或所属房管所档案室打印和查询)登记资料不得仅以权利人姓名或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

二、查询、复制登记簿应符合下列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身份证明、房屋坐落,可查询登记簿中房地产的自然状况及查封、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拥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可查询、复制其房地产的登记簿中信息。

其他权利人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他项权证或房地产他项权证、登记证明,可查询、复制登记簿中相关信息;利害关系人提供身份证明、与查询房地产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房屋坐落,可查询、复制登记簿中相关信息。

关于房产登记信息如何查询以及房产登记信息去哪里查询?的相关内容就这么多了,相信大家看到这里对此也有一定的了解了。在查询房屋信息登记时也要注意查询的方法,不同城市在查询的时候具体也会有差异,大家可以根据当地政策来进行办理以及查询。

网页链接

网上怎样查不动产登记信息

法律分析:1、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一种网上查询方法:首先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必须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但目前只有极少部分地区提供了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不动产登记网上查询:若要查询,必须有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

(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

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还必须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不动产登记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1、封面名称。

房产证的封面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扉页盖章。

房产证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不动产权证为各登记机构公章。过去以各地方人民政府为主体,而下一步不动产登记的主体变为了登记机构,因此不动产权证书取消了套印,直接盖各登记机构的章。

3、扉页增加二维码。

不动产权证书在扉页的右上角新增了一个二维码,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市民扫描二维码即可以获取不动产权证编号、不动产单元号码等相关信息,实现不动产信息快速查询。

4、内页增加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权证书的一项重要变化就是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为今后可能以“宗地单元”为依据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奠定基础。

5、附图更全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查房产信息怎么查

一、有权证是国家地方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己的职权出具的证明房屋权归属的文件。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目前,我国房产登记查询是在规定地方区域内以个人姓名为索引查询。

二、房产部门档案科查询,权利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管部门房产档案科查询,因房权证的新旧交换,有些老房权证需要查询原始登记卷宗档案才可以查到。

三、房产部门受理科,权利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受委托查询的需要带着公证委托书),到房产部门房产受理科或交易大厅查询。

四、他项权利证书查询,房产的他项权利证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抵押权利,他项权利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委托他人(办理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

五、司法机关依法查询,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因司法办案需要,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六、网上查询,点击省市链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但是目前仅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七、很多人都在疑惑房产证上为什么没有年限,房产证是没有使用年限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房产证都是有效的。只有土地使用证才有年限规定,居住性质的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70年,土地证会写明土地使用证到期的年限。

【拓展资料】

办房产证: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三、拿测绘图。

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四、领取相关文件。

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五、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 评论列表:
  •  黑客技术
     发布于 2022-06-02 03:53:42  回复该评论
  • 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
  •  黑客技术
     发布于 2022-06-02 08:56:51  回复该评论
  • 到100元不等,购房者在已知收费的前提下主动申请查询,源于查询证明能带来房贷和契税的优惠,这是市民权衡利弊之后做出选择,并非房管部门强制要求。房产登记信息去哪里查询?1、到房屋所属区县土地房屋
  •  黑客技术
     发布于 2022-06-02 11:06:21  回复该评论
  • 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不动产登记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1、封面名称。房产证的封面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2、扉页盖
  •  黑客技术
     发布于 2022-06-02 03:47:50  回复该评论
  • 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还必须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
  •  黑客技术
     发布于 2022-06-02 05:02:27  回复该评论
  • (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发表评论:

Powered By

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