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窃取银行密码后,会怎么把我的钱转走?
黑客能窃取银行卡密码。
如果是储蓄卡,射频复制你的卡,生成多张新卡,带上头盔让多个人去多个ATM龋 如果是支持境外币种的信用卡,是最受欢迎的,因为不需要复制你的卡。 只需要知道3位安全码。连签名都省了。去国外刷。 有专门的路子洗。
首先你说的是借记卡还是信用卡,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国内目前所有的借记卡都要求设置密码,单凭卡号无论如何是取不走钱的。至于密码没有保管好,那就只能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了。
如果是信用卡的话,就比较复杂了。因为我们国家信用卡发展的比较乱,业务员到处拉人办卡,很多手续都不规范。有许多信用卡办理的时候都没有设置密码,用户不清楚,办卡的业务员也不提示,这就造成市场流通的很多无密码的信用卡,这个才是黑客的最爱。他们可以疯狂的透支。另外有些高端的信用卡,支持visa和mastercard那种。据一个银行的朋友说,按照他们国外的规定,既可以验证密码,也可以不验证密码转帐,没有硬性规定。很多人图省事,干脆就不设,要知道这些卡透支额度很高的,所以一旦被盗,损失就很惨重。
假如黑客知道了我银行卡账号和姓名,他能把卡里的钱盗走吗?
如果只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银行卡号信息泄露不会直接影响你银行里的钱,因为骗子还需要知道你银行卡的密码之后才能从你账户里取钱。但那么多信息泄露终归不是好事,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骗子会通过电话或短信编一些故事,引导你泄露密码或者让你直接给他转账。你和你的家人都需要防范这种间接风险。
建议平时要啊提高警惕,尽量不要随便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被拿到信息也不要过分担心,一般常见的可能会遇到电话骚扰,这种屏蔽掉即可,还有可能会用信息进行电话诈骗,只要别贪小便宜,别轻易相信电话里的陌生电话,及时向官方、正轨的通道核实情况就不会被骗。最后就是可能会用你的信息进行密码的暴力破解,当然是在知道你的账号的前提下,因为人一般会用自己有关的信息作为密码,窃取信息的人会利用这一点,根据你的信息随机生成个密码去破解你的账号,建议可以将相关的账号增加密保、绑定好手机等,提高安全等级。
拓展资料:黑客是一个中文词语,皆源自英文hacker,随着灰鸽子的出现,灰鸽子成为了很多假借黑客名义控制他人电脑的黑客技术,于是出现了“骇客”与"黑客"分家。2012年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出品的电影《骇客(Hacker) 》也已经开始使用骇客一词,显示出中文使用习惯的趋同。实际上,黑客(或骇客)与英文原文Hacker、Cracker等含义不能够达到完全对译,这是中英文语言词汇各自发展中形成的差异。Hacker一词,最初曾指热心于计算机技术、水平高超的电脑高手,尤其是程序设计人员,逐渐区分为白帽、灰帽、黑帽等,其中黑帽(black hat)实际就是cracker。在媒体报道中,黑客一词常指那些软件骇客(software cracker),而与黑客(黑帽子)相对的则是白帽子
郭喜林17岁黑客偷银行卡,15亿存款说明啥
说明了少年黑客犯罪案件频发。也就说明了国民安全意识的不足。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青少年犯罪案件频繁发生。
我也是个电脑爱好者。不过不干那进监狱的事,没事拿个小站什么的挺有乐趣的~~
网络黑客,知道了手机号码会盗取你银行卡的钱吗,银行卡没有预留号码
只知道手机号码不可能盗取你银行卡的资金的。不要泄露密码、验证码、不点击不明链接,安全性是有保障的。
18岁黑客窃取银行卡信息构成什么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其中的“窃取”是指以秘密手段(包括偷窥、拍摄、复印以及高科技方法等)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物质利益从有关人员(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手中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非法提供”是指私自提供合法掌握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一)关于本罪的定罪情节
法条对本罪的构成没有规定情节、数额、后果等方面的要求,但并不等于只要实施了本法条规定的行为就一律认定为犯罪。综合案情分析,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不认为是犯罪。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我们认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本罪定罪处罚:(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2)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数量较多的;(3)窃取、收买、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致使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4)造成其他较重后果的。
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l.行为人将窃取、收买到手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用于自己伪造信用卡的,又会触犯刑法第177条第l款第4项的规定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这种情况属于吸收犯。按照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的原则,只定伪造金融票证罪一个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2.行为人明知犯罪分子实施伪造信用卡犯罪,而为其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应当以伪造金融票证罪的共犯论处。
3.依据法条第3款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应当从重处罚。
(二)关于本罪的重罪情节
本罪的重罪情节为“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量巨大”的具体标准,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我们认为可以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对近似犯罪所规定的数额标准酌情认定(为定罪情节数量标准的3倍以上)。“其他严重情节”,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具体来说,我们认为可以认定为下列之一的情形:(1)曾因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受过刑事处罚后又犯该罪的;(2)与境外的犯罪分子勾结共同作案的;(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被犯罪分子用于伪造信用卡,致使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为定罪情节“较大损失”的数额标准3倍以上);(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黑客是不是老在盗别人账号
不是
什么是黑客?
他可以追溯到几十年前第一台分时小型电脑诞生, ARPAnet 实验也刚展开的年代,那时有一个由程序设计专家和网络名人所组成的, 具有分享特点的文化社群。这种文化的成员创造了 “hacker” 这个名词。黑客们建立了 Internet。黑客们发明出了现在使用的 UNIX 操作系统。黑客们使 Usenet 运作起来, 黑客们让 WWW 运转起来。如果你是这个文化的一部分,如果你对这种文化有所贡献,而且这个社群的其它成员也认识你并称你为 hacker, 那么你就是一位黑客。
黑客精神并不仅仅局限在软件的黑客文化中。有人用黑客态度对待其它事情,如电子学和音乐—— 事实上,你可以在任何最高级别的科学和艺术活动中发现它。精于软件的黑客赞赏这些在其他领域的同类并把他们也称作黑客—— 有人宣称黑客天性是绝对独立于他们工作的特定领域的。 但在这份文档中,我们将注意力集中在软件黑客的技术和态度,以及发明了“黑客”一词的以共享为特征的文化传统之上。
有一群人大声嚷嚷着自己是黑客,但他们不是。他们(主要是正值青春的少年)是一些蓄意破坏计算机和电话系统的人。真正的黑客把这些人叫做“骇客”(cracker),并不屑与之为伍。多数真正的黑客认为骇客们又懒又不负责任,还没什么大本事。专门以破坏别人安全为目的的行为并不能使你成为一名黑客, 正如用铁丝偷开走汽车并不能使你成为一个汽车工程师。不幸的是,很多记者和作家往往错把“骇客”当成黑客;这种做法一直使真正的黑客感到恼火。
根本的区别是:黑客搞建设,骇客搞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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