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机打发票可以改金额吗
- 2、用PS更改大量发票金额、日期等,是否犯法,严重吗?
- 3、求助:用PS更改大量发票金额、日期等,是否犯法,严重吗?
- 4、发票能不能改金额呢?
- 5、> 改发票金额~~~怎么改
- 6、修改电子发票金额报销犯法吗
机打发票可以改金额吗
不可在票面更改。
错开发票,不能在票面更改。由于现在发票都是通过联网的发票系统开具并联网记录,所以错开发票是无法更改的,而且机打发票任何涂改都视作无效。一旦发票错开,不管是金额还是名称都只能使用发票系统先作废发票,再重新开票。
用PS更改大量发票金额、日期等,是否犯法,严重吗?
用PS更改大量发票金额、日期等,是犯法的,很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求助:用PS更改大量发票金额、日期等,是否犯法,严重吗?
一般是没事,主要是证明公司被什么国家机关认可,让客人相信公司的实力。过不要做很多这种事,一两次就算了,你不做自然有人做。
1.看是哪一类的,如果本身发票金额,是由于自己打错,之后更改为对的,这个是没事的。
2.不是更改金额类发票,不是交给国家部门的也没事情
3.如果更改提货单之类,由于之前弄错了,某一项跟船务那边对不起来更改一下也没关系。
4.更改税类金额发票,多次,且需报国家税务,很容易被举报,你能相信身边某一个人不出卖你吗。
这一点你要跟你老板讲清楚,就跟他说你不会更改,他知道你会,但你不改这他也会明白,就看老板态度了,如果让你走,你就去再找一家,工作多的是。否则被举报查处,你会有连带责任!
发票能不能改金额呢?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额不能更改。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发票联和记账联。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第二联是抵扣联,第三联是发票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二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二)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者。
上述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一)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二)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三)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四)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五)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六)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七)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
(八)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 改发票金额~~~怎么改
发票可以改的~~ 我们的最高原则是客户利益至上!为客户减税也是一项服务啊。 但是最好是要收回你们的货款以后再寄发票和提单给他们,不然还是有风险的。 就按客户的要改,具体的你可以单价减半,也可以倒过来,总金额先除以2,然后在单价一栏的公式变成总金额/件数(或者套数等。)一样的道理。
修改电子发票金额报销犯法吗
修改电子发票金额报销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因此,不建议使用修改电子发票金额的方式进行虚假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三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