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黑客是合法职业吗
- 2、黑客是违法的吗
- 3、黑客犯法吗
- 4、这样算违法吗?算黑客攻击吗?
- 5、黑客犯法怎么判
- 6、花钱请黑客查一个人犯法么
黑客是合法职业吗
黑客不是合法职业。
黑客的目的就是盗来别人的号码然后出售至于黑客犯不犯法你懂的黑客方面技术本身并不犯法但是一旦你用这种技术侵犯了别人的利益 就属于犯罪行为。例如“武汉男孩”制造了 黑客程序熊猫烧香被网警逮捕。
黑客
早期在美国的电脑界是带有褒义的。但在媒体报导中,黑客一词往往指黑客一词,原指热心于计算机技术,水平高超的电脑专家,尤其是程序设计人员。但到了今天,黑客一词已被用于泛指那些专门利用电脑搞破坏或恶作剧的家伙。
对这些人的正确英文叫法是Cracker,有人翻译成“骇客”。一个恶意(一般是非法地)试图破解或破坏某个程序、系统及网络安全的人。这个意义常常对那些符合条件的黑客造成严重的困扰,他们建议媒体将这群人称为骇客。有时这群人也被叫做“黑帽黑客”。
一个试图破解某系统或网络以提醒该系统所有者的系统安全漏洞。这群人往往被称做“白帽黑客”或匿名客(sneaker)或红客。许多这样的人是电脑安全公司的雇员,并在完全合法的情况下攻击某系统。
一个通过知识或猜测而对某段程序做出(往往是好的)修改,并改变(或增强)该程序用途的人。“脚本小孩”则指那些完全没有或仅有一点点骇客技巧,而只是按照指示或运行某种骇客程序来达到破解具的的人。
黑客是违法的吗
不是,一般黑客都是帮助别人测试网站,软件等漏洞,并通知站主,并不会有破坏行为
而在黑客中衍生出来一些骇客,由于一些利益而对他人造成损失,
有时间可以看看 黑客的由来
黑客犯法吗
黑客是否犯罪要依据黑客的行为是不是犯罪行为而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
1、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3、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
4、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样算违法吗?算黑客攻击吗?
不针对漏洞进行攻击的话不算黑客攻击,但已经够成更严重的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黑客犯法怎么判
黑客犯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黑客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花钱请黑客查一个人犯法么
犯法。
黑客本身并不违法,但是要是入侵别人网站盗取信息可能构成盗窃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其中的“窃取”是指以秘密手段(包括偷窥、拍摄、复印以及高科技方法等)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物质利益从有关人员(如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手中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非法提供”是指私自提供合法掌握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