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网北京1月20日电(记者 王汉娟)在1月20日国家邮政局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督司副司长边作栋解读了2020年2月15日起实施的《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边作栋表示,《办法》在整体国家安全观下定位了邮政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理顺了《办法》与邮政行业其他立法的关系,重点关注交付安全,剥离了《办法》中与交付安全关联不强的条款,引入了科学的治理手段,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
邮政行业的交付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用户信息和财产安全。近日,交通运输部以2020年第一号令发布了《办法》,由国家邮政局起草修订,将于2020年2月15日生效。
边作栋在解释中指出,《办法》将名称从《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改为《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三项交付安全制度,明确了实施中的技术标准;对生产场所和处理场所的视频监控要求进行分类和细化;强调快递企业培训未端网点人员的义务;明确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的环境保护义务,从多个角度提高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这些修订有利于企业在业务量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坚持安全底线,规范经营,防止交付发生全部事故。特别是修订后的《办法》对邮件快递绿色包装、节能环保提出了明确的标准要求,对促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用户信息的保护,本修订从三个角度进行了改进。首先,在网络安全层面,本办法要求企业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等五项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防止用户信息泄露、盗窃、篡改;其次,在文件管理层面,本办法要求企业建立交付详细信息表和电子数据管理系统,定期销毁已使用的交付详细信息表,妥善保存用户信息等电子数据,采取有效手段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第三,明确了用户信息提供的一般禁止,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员工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用户身份信息、邮政服务和快递服务信息。
本办法的修订有助于在快递行业形成良币趋劣币的效果。从发展的角度来看,企业只有坚持安全,才能有未来。